-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原告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某某签订的《贷款合同》(合同编号:YHSD20211209000030)于2022年8月7日解除; 二、被告刘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欠款本金193213.4元及支付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2年8月7日利息为9738.07元、罚息为441.67元、复利为460.75元;此后的利息(含罚息、复利)以剩余未还欠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刘某某
- 判决日期:2023年1月1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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