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230,079.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013,382.3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915,333,574.73元。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0,133,823.3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013,382.3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12,406,502.59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6,067,0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2,426,815.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