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185851 证券简称:22旭辉01
关于召开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持有人: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旭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旭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文件规
定,现定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4日召开旭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85851
(三)证券简称:22旭辉01
(四)基本情况: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发行人”或“旭辉集团”)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本期债券”或“22旭辉01”)
起息日为2022年6月27日,债券余额为5亿元,期限为4年
期,附第2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5.50%。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
(四)召开时间: 2024年5月23日 至 2024年5月24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4年5月23日 至 2024年5月24日
(六)召开地点:本次会议不设现场会议地点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投票方式表决,投票表决期间:2024年5
月23日10:00至2024年5月24日18:00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1、参会表决需提交的资料
①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回执(加盖公
章,参见附件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加盖公章并签字,
参见附件五)、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回执(加盖公章,参见附件六)、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签字,参见附件四)、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加盖公章并签字,参见附件五)、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
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
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管理
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回执(加盖公章,
参见附件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加盖公章并签字,参见
附件五)、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管理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参会回执(加盖公章,参见附件六)、授权委
托书(加盖公章并签字,参见附件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加盖公章并签字,参见附件五)、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
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
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参会回
执(本人签字,参见附件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本人签
字,参见附件五)、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本人签
字);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
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字)、参会回执(委托
人或代理人签字,参见附件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
签字,参见附件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委托人或代理人
签字,参见附件五)、委托人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委托人或代理人签字)。
2、参会表决方式
(1)出席会议的登记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将本通知所要求的身份证复印
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参会回执
(参见附件六)、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四)(如需)扫描件(已
盖章和/或签名),于2024年5月24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至cifigroup2023@163.com和rpsh@runpinglaw.com,并抄
送CIFI2023_CICC@163.com(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
系统的时间为准,发送参会材料邮箱需与参会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授权邮箱一致),邮件主题命名为“22旭辉01-持有人名称”。
(2)表决方式
债券持有人通讯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应将本通知所要求的
表决票(参见附件五)及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四)(如需)扫
描件(已盖章和/或签名),于2024年5月24日18:00前,通过电子
邮 件 方 式 送 达 至 cifigroup2023@163.com 和
rpsh@runpinglaw.com,并抄送CIFI2023_CICC@163.com(送达时
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发送表决材料邮箱
需与参会回执及授权委托书授权邮箱一致),邮件主题命名为“22
旭辉01-持有人名称”。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
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最后一次有效投票以指定
电子邮件系统时间孰后认定。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对同一项议案
只能表示一项意见: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
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本通知所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请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
束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邮寄至发行人处(收件信息:上海市闵
行区申虹路1088弄39号恒基旭辉中心,崔东博,021-60701001)。
表决票电子邮件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者不一致或者
债券持有人未按前述规定寄送上述文件盖章纸质版的,以电子邮
件为准。
3、其他事项
(1)由于债券持有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发送参会回执
的,视为未出席;如债券持有人已发送参会回执,但因自身原因
导致未能及时发送表决票的,则视为弃权。
(2)债券持有人仅对其中部分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
时,视为该债券持有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纳入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总数的计算;对于该债券持有人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
视为弃权。
(3)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为发行
人、发行人的关联方或债券清偿义务继承方的,或者与债券持有
人会议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时,应当回避表决。
(4)若同一证券账户出现重复表决的,统计以该账户最后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
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22旭辉01”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
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2、见证
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
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3、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可以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
完整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一。
议案2:关于调整本期债券兑付安排、增加增信保障措施的
议案
完整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议案3:关于同意增加宽限期的议案
完整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三。
四、决议效力
1、债券持有人通讯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应于会议召开日
2024年5月24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
cifigroup2023@163.com和 rpsh@runpinglaw.com,并抄送
CIFI2023_CICC@163.com(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
统的时间为准),邮件主题命名为“22旭辉01-持有人名称”。
并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邮寄至发行
人处(收件信息: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1088弄39号恒基旭辉中心,
崔东博,021-60701001)。
2、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通讯投票表决(表
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五),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或债券清偿义务继承方的,
或者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时,应当回避表
决。
3、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
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多填、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
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本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
决议。
5、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均有同
等约束力。发行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
券持有人承担。前款所称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
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
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
6、表决结果以会议决议公告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须由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2、本公告披露后,如涉及临时提案,提案人须不晚于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临时议案及相关身份、持仓证明材
料发送至cifigroup2023@163.com和rpsh@runpinglaw.com,并抄
送CIFI2023_CICC@163.com(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
系统的时间为准)。议案应合理、切实可行,临时提案需要发行
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提案人应当提前与发行人等进
行充分沟通协商。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参会资料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
次会议。有效送达参会资料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
有人视为放弃本次会议表决,计入“弃权”。
4、召集人可在有合理理由确认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
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适当豁免文件用印及送达时间要求。
5、本公告内容如有补充或变动,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
补充通知。本次会议补充通知会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
或互联网网站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若本次议案2及议案3均经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则两个
议案均有效,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本息兑付日约定以议案2为
准,均适用议案3宽限期约定。
7、会议会务人
(1)召集人/发行人: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债券工作组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1088弄39号恒基旭辉中心
联系方式:021-60701001
(2)见证律师:广东润平(上海)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旭辉项目组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耀路211号鲁能国际中心C座
联系方式:021-61198100
六、附件
附件一: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议
案1)
附件二:关于调整本期债券兑付安排、增加增信保障措施的
议案(议案2)
附件三:关于同意增加宽限期的议案(议案3)
附件四: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
书
附件五: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六: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以下为盖章页及附件,无正文
附件一
议案1: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与《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期债券关于持有人会议召集的通知期限、补充通知期限、监票人、会议记录等事项约定如下:
(1)“召集人应当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第 10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包括现场、非现场相结合形式召开的会议)召开日前第 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第 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2)“召集人决定延期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涉及的召开形式、会议地点及拟审议议案内容等事项的,应当最迟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会议通知变更公告。”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负责清点、计算,并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载入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计票、监票规则,并于会议表决前明确计票、监票人选。”
(4)“债券持有人会议均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记录,并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债券持有人参会资格证明文件、代理人的委托书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保存期限至少至本期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的 5年。债券持有人有权申请查阅其持有本期债券期间的历次会议材料,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拒绝。”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优化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流程,并结合旭辉集团实际情况,召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持有人会议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特提请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1)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公告的期限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责任,同意召集人可于会议召开前至少 2个交易日向债券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及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的相关日期安排。
(2)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延期召开或变更公告的期限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责任,同意召集人就相关事项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但应在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束之日(含当日),向债券持有人发出补充通知。
(3)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监票人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责任,同意由本期债券见证律师负责本次会议之计票、监票,见证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4)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有书面会议记录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责任,同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需进行书面会议记录。
本议案如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即视为前述事项被有效豁免,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均为有效决议,对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二
议案2:关于调整本期债券兑付安排、增加增信保障措施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附第2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回售资金兑付日为2024年6月27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无担保。
为稳妥推进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保护本期债券全部债券持有人(含已登记回售和未登记回售的所有债券持有人)的权利,特提请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将本期债券的兑付安排以及增信措施按照如下方式调整:
1、兑付日调整事项:本期债券(含已登记回售且未撤销回售部分与未登记回售部分)的兑付日调整为2027年6月2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付息日调整事项:本议案如经本次会议表决通过,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调整为2022年6月27日至2027年6月27日,即新增2025年6月27日、2026年6月27日为年度付息日;除年度利息外,其余利息利随本清,在本金分期兑付日(具体兑付日见下表)进行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未偿本金对应的利息仍按票面利率5.50%计算。
3、本息偿还安排:本议案如经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发行人将按如下安排还本付息:
届时发行人将上述款项划付至本期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由登记托管机构对本期债券全部持有人进行分配(本次分配时间以登记托管机构为准)。
4、增信保障措施:为保障本期债券全部债券持有人权益、稳妥推进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工作,基于发行人经营现状,提请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发行人就本期债券偿付提供如下增信保障措施:
本议案如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发行人同意以其或其指定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以下资产为本期债券提供偿付保障措施:(1)“南宁江山樾项目”所属项目公司(或项目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穿透后100%的股权收益权提供增信;(2)“重庆印江州项目”所属项目公司(或项目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穿透后35%的股权收益权提供增信(以下统称“增信资产”)。即在发行人到期无法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情况下,上述增信资产在扣除所有开发经营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偿还融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而发生的其他支出等后,剩余可动用资金中归属发行人对应权益的部分,将用1
于保障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偿付。
2
上述增信资产对应的所属项目及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南宁江山樾项目:项目由南宁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发行人间接持股比例100%。项目位于南宁市良庆区。
重庆印江州项目:项目由重庆盛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发行人间接持股比例35%。项目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
发行人承诺,在存续期内,发行人处置上述增信资产前(包括但不限于整售项目公司资产、转让所属项目相关股权或股权收益权、为增信资产新设抵质押等担保、项目公司为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等权利负担等前,不含目前开发类项目日常的销售行为),应提前告知本期债券持有人并经持有人会议表决同意后执行;特别的,(1)若发行人承诺处置增信资产所得归属发行人对应权益的部分将优 1
全资项目依照章程规定、合同约定获取股权收益,非全资项目依照项目公司章程、合作协议等约定进行执行。
先用于偿付本期债券的,无须召开持有人会议,视同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相关处置事项;(2)若为了促进增信资产对应项目开复工、经营建设及“保交楼”等正常经营活动而为增信资产设置抵质押等担保、项目公司或其股东为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的,无需召开持有人会议,视同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相关处置事项。如发生上述特别事项,公司将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在事件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发行人承诺协调和保证相关主体于本议案获表决通过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履行增信所需手续,包括相关主体履行完毕内部必要的决策程序,以及就上述增信事项出具《承诺函》。如表决通过之后因情况变化,导致无法有效落实增信或增信有效性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由发行人另行提供增信资产予以替换,而无需另行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发行人变更后的增信资产应不弱于变更前的增信资产,并需就增信资产变更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议案通过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回售登记及兑付相关日期及条款不再适用,视为债券持有人同意接受本议案约定的本息兑付及增信安排;上述兑付安排的调整不触发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违约责任条款及《募集说明书》项下违约责任条款。
本次议案通过后,《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第十一节 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项下各条款不再适用,《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违约责任各相关条款不再适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生上述条款所述情形,不触发本期债券相关违约责任。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均为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全体债券持有人同意本议案对受让方仍然适用。本期债券转让后,由受让方承继本议案项下权利与义务,发行人无需向原债券持有人履行本议案项下的各项义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三
议案3:关于同意增加宽限期的议案
鉴于地产行业整体形势和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为稳妥推进本期债券的利息兑付工作,特提请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按以下方式设置兑付日的宽限期:给予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本息兑付日60个工作日宽限期。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本息兑付日约定以《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持有人会议决议为准,即若涉及就本息兑付日进行调整并通过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方式表决通过的,则以最新表决通过的还本付息日为准,未尽事项仍以《募集说明书》为准。
公司将优先确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本息兑付日完成本息支付工作,仅若涉及极端情况导致资金无法按时筹集,才适用本议案中的宽限期条款。
如果发行人在存续期内本息兑付日起60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宽限期”)对本期债券本金进行了足额偿付、消除违约事件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豁免的,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违约,即《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第十一节 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项下条款不再适用,《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违约责任相关条款不再适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生上述条款所述情形,不触发本期债券相关违约责任。为避免疑义,该宽限期截止前不视为发行人违约,宽限期内不设罚息,不另行设置或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和罚息等,按照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
若议案二与议案三均表决通过,则议案二和议案三均有效。若议案二未表决通过,议案三表决通过,则议案三有效。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四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使用【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按委托人对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一 | 《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 | |||
议案二 | 《关于调整本期债券兑付安排、增加增信保障措施的议案 | |||
议案三 | 《关于同意增加宽限期的议案》 |
2、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债权人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债权人填写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有控制权的债券张数(面值 100元为一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五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一 | 《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 | |||
议案二 | 《关于调整本期债券兑付安排、增加增信保障措施的议案 | |||
议案三 | 《关于同意增加宽限期的议案》 |
债券持有人(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受托代理人(如有)(签章):
持有的有控制权债券张数(面值 100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提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有控制权的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复印有效;
4、有控制权的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附件六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参加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人将代表本人/本单位按照《关于召开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载明的议事程序、会议表决程序、计票方式等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签署):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持有有控制权债券张数(面值 100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