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一、本次公司债券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4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4
三、本次重大事项....................................................................................................... 8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8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9
一、本次公司债券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19年12月9日,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董事会决议》,同意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年1月3日,公司股东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简复单》,同意发行人向上海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
2020年10月15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2591号),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名称: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杭城建
3、债券代码:188741.SH
4、发行规模:5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7、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8、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9、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21杭城建当期票面利率为3.34%
10、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1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前的第20个交易日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1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3、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债券持有人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回售实施公告中设定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4、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9月27日
1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6、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每年的9月2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9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6年9月2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9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8、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19、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21、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名称: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2杭城建
3、债券代码:137695.SH
4、发行规模:2.9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7、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8、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9、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22杭城建当期票面利率为2.76%
10、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1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前的第20个交易日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1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3、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债券持有人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回售实施公告中设定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4、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2年8月24日
1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6、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每年的8月24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7年8月24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8、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19、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21、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作为“21杭城建”及“22杭城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发行人董事、总经理的变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本次人员变动前,蒋征波为发行人的董事及总经理,基本情况如下:蒋征波,曾任杭州市市政公用建设开发公司第二项目部副经理、工程师,杭州市市区河道整治建设中心工程管理处负责人、规划技术处处长、综合计划处处长,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杭州市钱江新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杭州市钱江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部长,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发行人股东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印发的《关于胥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杭城投干〔2024〕5号),免去蒋征波的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提议免去其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3、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新任总经理尚未任命,发行人后续将及时披露新任总经理的任命情况。发行人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履行总经理变更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基于发行人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上述人员变动为公司正常人事变动,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职。上述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人员变动不影响董事会及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的有效性。本次变动后,公司总经理暂处于空缺状态,董事缺位一名,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作为“21杭城建”及“22杭城建”的主承销商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已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关于董事、总经理发生变动的情况予以披露,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董事、总经理发生变动可能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带来的风险。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熊毅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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