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3-078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行业技术迭代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张晓峰、王荣前、彭慈华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0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