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0月13日
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工银添利债券 | 基金代码 | 485107 |
下属基金简称 | 工银添利债券B |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 485007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8年4月14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基金经理 | 谷衡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 2018年2月28日 |
证券从业日期 | 2005年7月1日 |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 债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股票(含 存托凭证)、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8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 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以外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类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只通过投资首次发行股票、增发新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票以及权证行权等方式 获得股票,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
主要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相对价值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增值。 |
业绩比较基准 | 80%×中债信用债(财富)总指数收益率+20%×中债国开行债券(1~3年)总财富指数 收益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 |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赎回费 | N<7天 | 1.50% |
7天≤N<30天 | 0.75% | |
N≥30天 | 0.00%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 |
管理费 | 0.6% |
托管费 | 0.2% |
销售服务费 | 0.4% |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及时获得侧袋账户对应部分的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方式,但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