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8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邹淦荣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中9名原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6名激励对象所在的下属公司绩效考核未达到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得行权;第一个行权有效期届满共有26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800,410份予以注销。公司本次注销 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290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815,340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4名原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6名激励对象所在的下属公司绩效考核未达到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得行权。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6,000份予以注销。公司本次注销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537,800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