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445 证券简称:宏涛嘉业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现场及通讯
在公司参与会议的股东将其表决票交给监票人、计票人;不在公司参与会议的股东将其表决票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监票人、计票人处;监票人监票、计票人计票,计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7日10:00。
不在公司参与会议的股东将其表决票扫描或拍照后于会议召开当日发送至监票人、计票人处。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7445 | 宏涛嘉业 | 2023年11月30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17年定向发行方式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解除限售议案》 根据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案)、《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案)以及《股权激励协议》,因被激励对象完成 2020年度的业绩任务,按照《股权激励协议》的约定,可以解除第三期应当解除限售的比例,即30%。现将公司《关于2017年定向发行方式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解除限售议案》提交审议。
(二)审议《关于 2017年定向发行方式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解除限售议案》 根据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案)、《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案)以及《股权激励协议》,因被激励对象完成 2021年度的业绩任务,按照《股权激励协议》的约定,可以解除第四期应当解除限售的比例,即35%。现将公司《关于2017年定向发行方式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解除限售议案》提交审议。
(三)审议《回购离职员工 2017年定向发行方式股权激励计划股票议案》 公司于 2017年对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进了一次定向增发股份,发行股份总额为 17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5元,共募集资金 223.75万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179万元。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及相关限售事宜。
针对上述股票发行,公司与被激励员工签署了《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协议中规定了具体回购事宜,约定回购方为龚涛、焦沫柔和北京东方云慧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人在离职时即丧失股东资格,在认购人丧失股东资格后,由回购方回购认购人持有的股票,回购比例由回购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回购时回购方持有的公司的股票比例回购。
回购价格为上一年度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和激励对象获取该股权时的现金成本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较高者。
本次股权激励回购涉及三名被激励对象。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王颖女士主动提出辞职,经公司发起人股东协商一致,指定由公司股东焦沫柔回购离职员工股份, 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总数为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2896%,回购价格为每股1.52元。
公司核心员工王健强先生主动提出辞职,经公司发起人股东协商一致,指定由公司股东焦沫柔回购离职员工股份, 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总数为 7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1506%,回购价格为每股1.52元。
公司核心员工王建京先生主动提出辞职,经公司发起人股东协商一致,指定由公司股东焦沫柔回购离职员工股份, 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总数为 1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0251%,回购价格为每股1.50元。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代表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现场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7日9:00-10: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10)51229669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