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7,836.04万元对公司募投项目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追加投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7,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0,701,233.8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6,898,766.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4月4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6-0000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计划总投资 | 拟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年产 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 术升级改造工程 | 56,686.88 | 50,000.00 |
2 | 年产 5.5万吨高强硫酸钙综合 利用工程项目 | 15,337.19 | 15,337.19 |
3 | 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 目 | 8,643.99 | 8,643.99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1,000.00 | 21,000.00 |
合计 | 101,668.06 | 94,981.18 |